交通运输部: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,使得疫情不因春运扩散
交通运输部29日发布《关于做好2021年公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加强运输组织保障,做好春运各项工作,确保疫情不因春运而扩散,旅客不受影响健康有序地旅行。
通知指出,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确保交通运输防疫应急指挥系统24小时运行。严格落实客运站、运输车辆、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的消毒、通风、测温、卫生规范检查观察区设置等防控措施,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分地区、分时段的载客率水平。要严格实行一、二级客运专线实名制管理和跨省、跨市包机旅客信息登记。
督促国内邮轮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要求,做好旅客、船员疫情防控工作。加强香港、澳门航道旅客疫病防控工作。严格执行《粤康守则》和《澳门至内地入境水路旅客核酸检测证明》的要求。
切实加强出入中高危地区旅客运输管理。在中高危地区风险等级降低前,原则上暂停跨省、跨市道路客运和跨市公共交通进出中高危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。原则上,中高危地区城市应暂停城市出租车(含游轮车、网上叫车)、自由行、拼车等跨城市业务。
加强春运一线服务,确保人员自我保护。开展春运一线服务保障人员“应检尽检”工作,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优先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。在明知和自愿的基础上,尽量在春运前“应取尽可能多”。严格执行旅客全程戴口罩。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中的人员保护、设备清点、文件查验、信息登记等工作。
加强安全应急保障。加强安全监督管理,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—5时停车休息或换乘、客运安全告知等安全管理制度;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等违法行为涨价、强制搭售保险、非法营运、公车异地非法营运、货车超载等
加强安全应急准备。针对恶劣天气、交通安全事故等可能造成运输受阻、旅客集中、海上危险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,完善相关预案。
通知还要求,在加强路网运行保障、疫情防控、加强春运服务保障等方面,要加强收费站交通管理,加强电子收费(etc)车道运行监控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情况要及时处理。
优化旅客售票服务。根据客流增长情况,及时增加售票窗口和自助终端,延长售票时间,积极拓展互联网、移动客户端、小程序等售票渠道,扩大移动支付和扫码的应用范围,以方便旅客购票。
提升旅客候车体验。积极关心帮助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等重点旅客,开通无健康码通道,为不能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、儿童等旅客提供查健康码、协助填写信息等服务。